为使我们能更好地为您服务,特将在办理购穴、落葬、祭扫等业务时的注意事项,告知如下:
一、为了方便市民办理已故亲属骨灰安葬,经市民政局殡葬行业管理处批准特创建一座林式公墓。
二、墓地限为一盒一穴,其中设有单穴、双穴、三穴三种,不准私自改造。
三、凡购墓者,须填写申请单,付清各种费用后,本园发给墓穴证书,方可办理安葬事宜。
四、本园传统墓式按规定统一式样改造,艺术墓式可以按照客户意愿设计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在本园承包工程。
五、对已购墓穴的客户,本园需收取墓穴维护费,以负责墓地绿化、清扫管理。在墓前不得放置珍贵易碎祭品,遗失或损坏,本园不予赔偿。
六、客户办好购穴手续后,在业务员处办理落葬预约单。
七、客户提供的骨灰盒外径尺寸不得超出长31CM*宽21CM*高19CM,特殊规格需办理特殊加工石箱手续(加工费另计)。
八、在前来办理落葬手续时,请带全购穴时整套凭证(墓穴证、购墓登记表、合同、发票、落葬预约单)到业务大厅开落葬单。
九、落葬工的标志为:佩带胸卡(工牌号),身穿黄色马夹服装。
十、严禁在园区内搞封建迷信活动、提倡移风易俗。园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,爱护绿化,讲究卫生,务求文明祭扫,防止意外事故发生。爱护公共设施,共同维护公共秩序。
十一、需要办理加字、改描红字为黑字、老墓改造等业务的,必须凭墓穴的有效证件到业务大厅办理手续,如改动碑文需提供相关证明(详情咨询业务员或拨打电话021-54723394、021-54722318)。
十二、寿穴人亡故后如需刻字做瓷像的请带上墓穴证,提前一个月到业务大厅办理手续(春节期间提前二个月)。
十三、在墓穴四周或墓穴上不准私自安装附件设施,自行放置的物品遗失或损坏,本园概不负责。
十四、艺术墓由本园设计或客户提供设计稿,设计方案由客户确认后,方可报价、签约、施工。
十五、本园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,客户只有使用权无转让权。对于已认购的墓穴,如果退购,按购墓合同规定,需收取墓穴总额5%的手续费;墓碑刻字已完工的,须另支付墓碑制作费;墓穴销售后三年内无偿保修和三年后有偿维修。墓穴已落葬的,墓穴作自行放弃处理,退墓不退款。来办理退墓时请提前与墓园预约并提供相关证件与证明。(详情咨询业务员或拨打电话021-54723394、021-54722318)